一、活動宗旨:為熱絡活動,帶動現場氣氛,並提供正式公開演出機會與舞台,展現花之島
活力與魅力,特舉辦本活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高雄縣橋頭鄉公所
四、協辦單位:高雄縣橋頭鄉民代表會
五、報名資格:每隊至少6人,以舞蹈、樂團等適合舞台表演者為主。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月14日止至高雄縣橋頭鄉公所服務台索取報名表或至高雄縣橋頭
鄉公所網站下載表格,填寫報名表,親自送達、傳真或郵寄至(82543)高雄
縣橋頭鄉隆豐路1號,高雄縣橋頭鄉公所,信封外請註明【歡樂笑匠舞台】。
七、報名地點:高雄縣橋頭鄉公所民政課(王淑惠小姐)電話:07-6110246轉112
,傳真:07-6122314。
八、活動時間:97年12月13、14日(星期六、日)。
九、活動地點:高雄縣橋頭鄉竹林公園舞台
十、表演曲目:每隊至少2個節目
十一、獎勵:參加表演團隊補助每隊車馬費2000元,參加者由鄉公所頒發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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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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