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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20日 星期三

2010年「花田喜事采風橋頭」(12/4~12/5)

建議賞花時間:11月20日~12月19日
活動日期:12/4~12/5(09:30~16:30)
活動地點:高雄縣橋頭鄉竹林公園
舞台節目:
  • 12/04
    yoyo寶貝唱跳秀
    蝴蝶姊姊live見面會
    卡通明星見面會

  • 12/05
    yoyo寶貝唱跳秀
    柳丁哥哥live見面會
    卡通明星見面會


詳細資訊請上 http://www.ilovectc.url.tw/

2010年10月5日 星期二

高雄縣橋頭鄉「花田喜事.采風橋頭」攝影競賽活動簡章

一、活動宗旨:為充份展現橋頭鄉之自然生態與人文風情之美,以增加國內外遊客對橋頭鄉之旅遊印象,並利於橋頭鄉之行銷推廣工作,特舉辦本次攝影競賽活動。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高雄縣橋頭鄉公所
四、協辦單位:高雄縣橋頭鄉民代表會
五、收件截止日:即日起至99年11月8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六、徵選內容:
(一)參加資格:全國各界對照相攝影有興趣者,均歡迎參加。
(二)範圍及題材:
1.高雄縣橋頭鄉歷年花田喜事活動相關作品。
2.高雄縣橋頭鄉境內之景觀、人文、建築、產業、自然生態等題材。
3.攝影時間不拘。
(三)作品規格:參與徵選之作品需檢附數位影像檔案(JPG)並沖印無邊 5×7 照片,作品不得經電子影像處理、合成,不得裝裱、加色、格放、彩繪、翻拍、疊片,連作不收,照片背面需附攝影競賽報名表(如附件,可自行影印),並浮貼於作品背面,否則不予列入評選。
(四)參選辦法:
1.參選人需詳填「花田喜事.采風橋頭」攝影競賽報名表,否則視同作品規格不符不予評選。

2.參選作品需註明拍攝地點及內容說明等文字介紹。

3.作者之參選作品需確定有完整著作權,並不得有參加本所或其他單位所辦之攝影比賽之得獎紀錄或已將著作權授權他人之事實,若經查核屬實將不予列入徵選。

4.照片、數位影像檔(JPG)及報名表等請郵寄至:高雄市鼓山區龍勝路66號13樓「台灣飛行堡有限公司 企劃部」收,並請在信封上註明「花田喜事‧采風橋頭」攝影競賽活動。

(五)評選規則:
1.參選作品每人以 5 件為上限數量。

2.本競賽報名作品,將於11/13統一上網並公開由網友自行投票,評選出金選獎、銀選獎及銅選獎各1名、佳作17名,參賽作品若得票數未達20票(含),得以從缺處理。

3.入選作品之數位影像檔及照片,主辦單位具永久無償使用權,得行使一切重製及公開展示、印刷宣傳、網路、雜誌發表、專輯印製等之權利,均不另給付酬勞。

4.入選作品如事後發現或經人檢舉係冒名、抄襲、拷貝、仿冒者,以及有數位影像合成、修改,或作品拍攝地點不在此次比賽所規定之範圍內,經查核屬實即取消入選資格及追回獎金,不得異議,如有涉及違法行為將嚴究一切法律責任。

5.凡參選者即視同同意本簡章之各項規定,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6.所有參選作品與資料無論入選與否將不予以退件。

(六)評選方式:
1.參賽作品由網友公開票選,同一IP 位址僅得投1票。

2.評選期間至99年11月30日24時截止。

(七)獎勵辦法 :
1.依得票數評選前3名及 佳作17名:

金選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捌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銀選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伍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銅選獎(1名)頒發獎金新台幣參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 作(17名)頒發獎品1份獎狀乙紙。

2.領取時間:得獎者將安排於舞台活動頒獎。

(八)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可至高雄縣橋頭鄉公所服務台索取或至高雄縣橋頭鄉公所網站(http://www.ctc.gov.tw/)下載報名表。
(九)競賽成績公佈:99年12月1日12時在本所網站上公佈票選結果。
(十)得獎作品將配合本次「花田喜事.采風橋頭」活動展出。
(十一)洽詢電話:07-9765489、0963191895台灣飛行堡有限公司(唐小姐)。